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采购2辆执法执勤用车项目(第四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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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成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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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采购2辆执法执勤用车项目(第四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邻政采[2018]15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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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行政区划 |
邻水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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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
成交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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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
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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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包个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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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总金额 |
38.09万元 |
评标日期 |
2019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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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详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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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
成都精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8.09万元(大写:叁拾捌万零玖佰元整),成都市成华区槐树店路长融街30号,法定代表人:冯静,联系人:周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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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详细信息 |
上汽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别克)SGM6531UAAF,1辆,246000元;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猎豹)LBA6482LQ4,1辆,1349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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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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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谢十、陈高翔、伍崇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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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 |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成都木谷明诚贸易有限公司、成都精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皓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邻水县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家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专家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性和其他实质性进行审查,成都木谷明诚贸易有限公司、成都精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皓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邻水县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0家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邻水县祥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1家供应商其他实质性审查不合格,其余3家供应商资格性和其他实质性审查都合格。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经专家对合格3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名为:成都精开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价:38.09万元(大写:叁拾捌万零玖佰元整);第二名为:成都木谷明诚贸易有限公司,报价: 38.86万元(大写:叁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第三名为:四川皓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报价:38.97万元(大写:叁拾捌万玖仟柒佰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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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
杨老师 1872****8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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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邻水县政府采购中心:082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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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邻水县人民检察院 |
杨老师 1872****8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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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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