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山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次)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山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81201800012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涛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41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3-2****** |
项目联系人 | 左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4 13:1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5 16:49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山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zgg/40******67c9718a0167e3c990522755.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本项目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更正公告附件采购文件中第四章“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售后服务与报价部分”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二、货物产品技术参数表”中“注:1、投标人应答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三 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现更正为“注:1、 供应商必须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二、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全部技术参数按其顺序对应列入此表进行应答。” 二、“四、应答表”中“注:1、投标人应答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二、三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现更正为“注:1、投标人应答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 三、“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2、本公司参加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的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现更正为“2、本公司参加此处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此处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四、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以此公告附件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
其他补充事宜 | 因公告“采购项目编号”栏是系统自动生成,为了避免项目前后公告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致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统一以LZCGK2018-24为准。 |
采购品目名称 | 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