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设备一批变更公告
2019-01-03 05:10:00
更正公告
本项目(GAZFCG2018-250号)竞谈文件因技术参数有调整,现做如下更正:
一、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一包中移动测速仪技术要求第1项“应符合GB/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标准,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更正为“应符合GB/T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标准,并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一包中移动测速仪技术要求第17项删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 9日17:00截止;供应商签到及递交项目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11日14:30;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9日17:00。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