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训练基地辅助用房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ZX-202108ZC-051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咸宁市公安局训练基地辅助用房家具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1-08-10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以下3条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三、评标标准”—“3.3商务、技术、价格评审标准”中的评审内容。
(1)“成品检验报告 4.0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从2021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期前,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示有“CMA、CNAS、CAL”的家具成品检验合格报告(抽检):”
更正为:
“成品检验报告 4.0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示有“CMA、CNAS、CAL”的家具成品检验合格报告(抽检):”
(2)“原材料检验报告 8.0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从2021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期前,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示有“CMA、CNAS、CAL”的家具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抽检):
更正为:
“原材料检验报告 8.0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示有“CMA、CNAS、CAL”的家具原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抽检):”
(3)“生产能力 10.0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设备:数控裁板锯、木材机械加工中心、精密推台锯、木工镂铣机、三排多轴钻、数控钻、涂胶机、异形砂光机、自动封边机、侧面钻,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10分。”
更正为:
“生产能力 10.0 投标人或制造商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设备:数控裁板锯、木材机械加工中心、精密推台锯、木工镂铣机、三排多轴钻、数控钻、涂胶机、异形砂光机、自动封边机、侧面钻,提供功能类似或优于的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10 分。”
3、更正日期:2021-08-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公安局
地 址:咸宁市淦河大道18号
联系方式:1899****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319室
联系方式:07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琪
电 话:0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