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路乡新桥冯村公路振兴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2020-12-29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HBXDCG-2020087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名   称: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汪工
  • 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 1867****12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XDCG-202008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路乡新桥冯村公路振兴工程(二期)

3、首次公告日期:2020-12-28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采购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6.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更正为:6.4供应商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应参照《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 号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的投标时间内;
2.本项目原采购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6.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岗位证(安全员只需提供建安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项目经理及配套班子成员一经报名成功后一律不允许更换);
更正为:6.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是本单位在岗人员并提供其社保缴费证明。
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由原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4日延期至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5日。
4.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由原2021年01月12日14点00分延期至2021年01月15日9点00分。

3、更正日期:2020-12-2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如有矛盾,应以本次更正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通山县通羊镇九宫大道313号

联系方式:1867****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教育局九楼901室

联系方式:07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