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压缩站维修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XTYCNZ2020078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压缩站维修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0-12-24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公告:
项目名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压缩站维修工程
更正为:
项目名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压缩站维修服务采购
2、原公告:7、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更正为:7、采购需求:
全县垃圾压缩站维修服务,服务期:1年;
3、原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依法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提供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业绩要求:近两年(自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4个月,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已完工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
(3)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投标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发票,且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不得更换、并坚守施工现场。
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信用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更正日期:2020-12-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南漳县城关镇卞和路96号
联系方式:137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长征路59号长征花园七单元一楼
联系方式:1379****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137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