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吴家山街道办事处关于吴家山村片房屋拆除工程更正公告

2020-12-22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HLCG202012040012、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LCG2020120400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家山村片房屋拆除工程

3、首次公告日期:2020-12-21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经理与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
2、参与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参与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为该公司注册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提供只承担本工程施工、无在建项目且中途不得更换建造师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班子成员,二级建造师及以上(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C证,并提供近1年(2019年9月至今)的个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清晰网上查询依据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份(2020年9月-2020年11月)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和近三个月份(2020年9月-2020年11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截止至投标日期前三年并加盖公章);
8、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幸福家园2栋2单元101室
3、方式: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其他资料原件:/
5.以上资料还应一次性递交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售价:300(元)

3、更正日期:2020-12-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均以此次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吴家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街240号

联系方式:02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兴里115号幸福家园

联系方式:180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

电   话:180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