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专网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2020-12-10 12:0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YCZ1110-202001-01F
  • 湖北省
  • 司法机关
  • 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 夏谦
  •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1390****55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Z1110-202001-01F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专网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0-12-09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议“终端租赁服务”的检查标准更正为:“供应商提供的终端机型屏幕尺寸大于6.1英寸;屏幕色彩不小于1670万色,DCI-P3广色域;屏幕类型:OLED;分辨率不小于2340x1080像素,解锁方式支持:面部识别、屏内指纹。全部满足以上指标得10分,有一项指标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产品彩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已修改本项评审标准。
二、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0-12-1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专网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CZ1110-202001-01F)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了采购公告,根据采购人要求,现对有关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评审标准中,技术评议“终端租赁服务”的检查标准更正为:“供应商提供的终端机型屏幕尺寸大于6.1英寸;屏幕色彩不小于1670万色,DCI-P3广色域;屏幕类型:OLED;分辨率不小于2340x1080像素,解锁方式支持:面部识别、屏内指纹。全部满足以上指标得10分,有一项指标不满足不得分。提供产品彩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已修改本项评审标准。
二、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本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答疑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采购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孙兴
联系电话: 1390****553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夏谦
联系电话:0717-6******
联系地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11楼(城东大道2号)
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




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2号

联系方式:139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11楼(城东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谦

电   话:0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