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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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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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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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15-2017年连续三年的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值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名得7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其他名次得1分。须提供2015-2017年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审计报告,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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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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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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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府政策性扶持的相关文件每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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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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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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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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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大冶辖区内设置有必要的服务分支机构或营销服务部网点,服务网点数量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4分,第三名得2分。注:投标人的服务网点必须为保监会批准备案的正式机构,根据保监会批准成立机构文件和该机构营业执照资料进行评分,其他资料不予评分。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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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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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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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理赔设备、制作查勘文书报告印刷材料、录音摄像、音像存贮设备的情况,依据各投标人所提供有关资料进行横向比较排名,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附理赔设备图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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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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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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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配备专用调查交通工具(有专属标识的查勘车)5台以下得1分,5-10台(含10台)得2分,10台以上得3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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