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03-25 12:00: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HBHXC-2021CS-0311
  • 湖北省
  • 行政机关
  • 中标***万元

一、项目编号

HBHXC-2021CS-031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咸宁财采计备[2021]000527号

三、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磋商抽取序号2号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类

名称: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宁高新区、市中心城区)2021年月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伍根,鲍晓东,万希辽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3-25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3室(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2、收费金额:1.21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3、质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52805306@qq.com。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城管执法委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39号

联系方式:0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联系方式:1867****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6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