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包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QS-2020ZC-06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鄂采计[2020]-22693号
三、项目名称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宁清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咸宁市金泉湾小区A8-2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专变双电源电气工程(包二) 施工范围:电力配套施工(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项目经理:何威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贰级建造师、鄂24217187883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石刚,邓修全,朱利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12-16
2、评审地点: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2、收费金额:0.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2、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1903室。
3、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依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041973733@qq.com。
4、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咸安区银泉大道519号
联系方式:189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泉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国际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1850****996、1998****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 话:1850****996、199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