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北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消化内镜套装、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彩色多普勒)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1-08-10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SHXM-06-20210804-1024
  • 上海市
  • 医疗系统
  •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 宗薇薇
  • 预算***万元
  •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 021-36******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2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市北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消化内镜套装、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彩色多普勒)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市北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消化内镜套装、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彩色多普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6-20210804-1024

    项目名称:上海市市北医院医疗设备一批(消化内镜套装、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彩色多普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消化内镜系统及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3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化内镜、电子输尿管软镜系统
    注:各包件兼投不兼中
    可采购进口产品
     

       标项二

       包名称: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注:各包件兼投不兼中
    可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招标需求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
    3.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5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6所投项目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具有合法获得投标货物的证明(如制造厂家授权书、代理商证明等)的经销商;如果制造厂家参与投标,就不能再授权任何经销商投标。
    3.7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0日2021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

    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远程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

    地 址:共和新路4500号

    联系方式:0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

    联系方式: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薇薇

    电 话:33******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8-10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8-3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