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勐大镇集镇三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镇沅县勐大镇集镇三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C530825202100010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镇沅县勐大镇集镇三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经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财政局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云南省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镇沅县勐大镇集镇三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镇沅县勐大镇集镇三期基础设施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2.2采购范围:土石方工程,土方回填(夯实、平整)150000立方米,C20混凝土浇灌挡墙500立方米,具体建设内容按施工图施工;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5采购预算:***元;
2.6采购方式:竞争性蹉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2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会计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注册年份提供即可;
3.4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土石方工程或挡土墙工程);
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在本单位);(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未在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在今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7信誉要求:①信誉良好,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②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③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记录(申请人自行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④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企业未列入行政处罚信息、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申请人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结果截图);
⑤申请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8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表中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9联合体: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2网上报名成功后,由供应商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上述人员一旦报名就不允许更换)按上述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74324489@qq.com,邮件中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捌佰元整(¥:800元),售后不退。由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云南省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巴塞城8幢一单元101)登记领取招标资料。
注:
①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服务QQ:400-9618-998。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系统的时间安排。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pesggzyjyxxw.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网上递交后,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服务系统成功打印回执、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沅县永丰路5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勐大镇勐统村
联 系 人:吴丹
电 话:0879-5******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巴塞城8幢一单元101
联系人:刘超君
电 话:1398****25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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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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