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21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021-05-27 12:00:00
  • 澄清/更正
  • 竞争性磋商
  • LYCG2021-C08
  • 云南省
  • 教育系统
  • 预算***万元
  • 0875-2****** 0875-2135876 0875-2****** 1398****012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21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21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68 09 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LYCG2021-C08 

2.项目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2021年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保安人数:7

6.服务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辖区内各小学。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8.其它说明:本项目磋商报价须包含涉及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内容,服务总承包,成交方承担校园保安人员工资。

9.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中约定,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及时拨付给中标方服务费,中标方保证保安人员工资按月正常发放,且采购单位不承担该事项的违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按成立后的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保安服务许可证》

3.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过程或定标阶段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记录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或成交资格

3.3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申请人:

3.3.1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2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单位,不得同时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528 日至20216 3,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 6 8  09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打印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的电子响应文件(光盘)1份,纸质响应文件2份(一正一副)。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  6  8   09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0(伍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缴纳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银行转账、保函、保险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转账到指定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保岫东路支行

账号:623281396****688627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服务咨询电话:010-86******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仅为方便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成交(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监督电话: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0875-2******

保山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九隆中心学校

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办事处龙泉路211号

联系方式:1398****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兰城路永昌传媒大厦二号楼A座四楼

联系方式:0875-2******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 1398****0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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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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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隆中心学校.docx2021-05-27 16: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