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021-05-24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C530723202100012采购类别服务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
  • 屈朝森采购代理
  •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采购
  • 6******

华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 华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C53******2100012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基本信息

交易地点: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5-24 09:002021-05-28 23:5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人: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联系人: 刘明泳
采购人联系电话: 6******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 屈朝森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6******

详细公告内容

包件编号: ZC53******2100012001001
包件名称: 华坪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6-15 09:00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5-28 23:59
开标地点: 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预算价(万元): 500.000000
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入围采购项目,选取入围供应商数量为3家,具体服务内容以咨询服务合同为准,由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实际需要从以下服务内容中选取,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建设规划,包含但不限于专项规划、研究性规划、概念规划等;(2)项目建议书编制;(3)环境影响评价;(4)节能评估;(5)可行性研究;(6)安全评价;(7)社会稳定风险评价;(8)水土保持评价;(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0)PPP项目咨询服务;(11)特许经营咨询服务;(1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实施方案)编制;(13)项目发债方案编制;(14)项目融资(再融资)咨询;(15)项目建议书评估;(16)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17)初步设计;(18)其他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相关工作。本次招标项目达到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入围,入围后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委托服务。
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且能及时提供服务有健全的服务体系;
3.4、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6、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6-15 0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05-21 14:36:4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5.21修改.pdf2021-05-21 14:37:00

温馨提示:

  1. 1、采购人对公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