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一、二标段)

2021-05-21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C530700202100023采购类别服务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
  • 龚珊瑚采购代理
  •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
  • 0888-5******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一、二标段)公告

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一、二标段)
项目编号: ZC53******2100023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基本信息

交易地点: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5-21 09:002021-05-27 23:5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人: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 和辉
采购人联系电话: 0888-5******
采购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 龚珊瑚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0888-5******

详细公告内容

包件编号: ZC53******2100023001002
包件名称: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项目采购(二标段)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6-10 09:00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5-27 23:59
开标地点: 开标室一(三楼)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预算价(万元): 71.800000
采购内容: 按照《2021年丽江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的要求,进行省抽食用农产品1440批次和地抽食用农产品355批次任务的抽样检验,同时熟练应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录入样品信息和检验结果。食用农产品抽检共包含5个食品大类、15个食品品种、72个食品细类为必检品种、86个国家标准指标为必检品种的必检项目(抽取必检品种的样品,需按照必检项目完成所有必检项目的检验,抽检计划和检验指标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企业法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有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
3、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以来1个以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同时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需具备本地化协调合作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采购方不予出面协调;
8、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记录起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招标截止时间前;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10、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为保证抽样检验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本项目不允许同一投标人对两个标段同时中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1.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6-10 0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1-05-20 13:34:46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文件5.18.docx2021-05-20 13:35:12

温馨提示:

  1. 1、采购人对公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