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中医医院一号楼及治未病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保山市中医医院一号楼及治未病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中医医院一号楼及治未病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CG2021-C03
2.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一号楼及治未病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详细配置及要求 | 是否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小机房乘客电梯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否 | 3 | 套 | 保山市中医医院一号楼及治未病中心 |
5.1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中医医院。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内安装完毕、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若磋商申请人为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及子项目满足采购需求;
未变更新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
3.2若磋商申请人为电梯经销商须具备:经销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及子项目满足采购需求;并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未变更新证的可提供有效期内:①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资质②经销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资质。
3.3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人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 2021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ggzy.baoshan.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50******0201799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1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ggzy.baoshan.gov.c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服务代理费用。
4.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号
联系方式:0875-2******
2.名 称: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方式: 0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75-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875-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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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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