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等两个片区1:500地形图测绘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2021-05-09 12:00: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4530126WT202100019
  • 山东省
  •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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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等两个片区1:500地形图测绘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http://www.kmggzy.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中所显示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1.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等两个片区1:500地形图测绘机构采购项目已获准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计划编号:4530126JH202100124),资金来源为财政其他资金,采购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协议编号:4530126WT202100019)。

1.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

1.3.资金来源:财政其他资金。

1.4.资金比例:100%为财政其他资金。

1.5.资金落实:已经落实。

1.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7.磋商响应报价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最终的成交总价为服务包干费用,已经包含完成各项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费、人工费、材料费、设施设备费、培训、售后服务、评审、验收、管理费、利润、税金、公证费、招标代理费等所有费用。成交人不得再向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8.磋商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最终取得相关批复文件的所有费用。应是完成本项目相关成果编制、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应由磋商响应人支付的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附加工作、额外工作、工期追赶、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都包括在本次提交的报价之内。在合同实施期间,成交价不调整。

1.9.工作内容: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两侧、石林县城西片区地形图测绘。具体要求为:

1.9.1.完成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两侧、石林县城西片区1:500地形图的测绘工作并提供测绘成果及相应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形测量、面积测量等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测绘内容。

1.9.2.工作范围:大叠水旅游专线北段两侧、石林县城西片区(一片区约7.7平方公里,二片区约6.3平方公里)

1.9.3.主要工作及工作成果:地形图测绘完成后,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图纸、地形数据、加盖公章的签证表及最终的地形图测绘报告等所有相关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设计书;

(2)项目总结;

(3)检查报告;

(4)控制点综合资料;

(5)控制点成果表;

(6)1:500数字化地形图电子数据;

(7)仪器有效性证明;

(8)控制点展点图;

(9)地形图结合图;

(10)以上资料电子数据光盘;

(11)配合甲方与相关管理部门对接、协调,完成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以甲方委托为准。

(12)若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政府下发关于具体工作内容及对象变更、调整等相关政策需要增加的土地权属调查的工作内容时,以政府政策为准执行。

(13)其他甲方需要完成的工作。

1.9.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2.磋商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2.1.磋商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配备了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任意月份的任意法定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磋商响应函承诺内容为准)。

2.2.磋商响应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2.1.具备乙级(含)以上测绘资质;

2.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已通过保密审查的证明文件。

2.2.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在岗履职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响应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以磋商响应函承诺内容为准):

2.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4.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4.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磋商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4.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4.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响应资格。

2.4.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4.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中所显示的截止时间以前。

3.2.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

3.3.方式:网络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售价: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显示费用为准。

4.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平台)中所显示的投标截止时间。

4.2.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

4.3.磋商响应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磋商响应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磋商响应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磋商响应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方式二:现场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为避免迟到,建议磋商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联系电话0871-67******)准备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未完成网上报名、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人投标。

4.5.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相应开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打印“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4.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端口关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无法提交。

4.7.如果磋商响应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4.8.磋商响应人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9.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5.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磋商响应人所报批成果资料须一次性通过审定,若不能一次性通过审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文件编制、修正完善、印刷、装订费用,二次或多次送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将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2.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向潜在磋商响应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采购人对磋商响应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磋商响应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投标。

6.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磋商响应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5.本项目所有计价币种均为人民币。

6.6.合同价款的支付: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支付不计利息。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7.1.1.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7.1.2.地址:石林大道小东山红绿灯口石林国土大楼

7.1.3.联系方式:0871-67******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7.2.1.名 称: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2.2.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昌乐路万城幸福里商铺17-107~109

7.2.3.联系方式:1357****407  1388****556

7.3.项目联系方式

7.3.1.项目联系人:刘工  张工

7.3.2.电话:1357****407  138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