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中心中学“2021年学生营养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021-05-06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ZC530723202100009采购类别服务
  • 云南省
  • 教育系统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
  • 钱鹏采购代理
  • 华坪县中心中学采购
  • 1398****327

华坪县中心中学“2021年学生营养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 华坪县中心中学“2021年学生营养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C53******2100009
采购类别: 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基本信息

交易地点: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5-06 09:002021-05-11 23:5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人: 华坪县中心中学
采购联系人: 周树才
采购人联系电话: 1398****327
采购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联系人: 钱鹏
采购代理联系电话: 6******

详细公告内容

包件编号: ZC53******2100009001001
包件名称: 华坪县中心中学“2021年学生营养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05-27 09:00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5-11 23:59
开标地点: 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预算价(万元): 212.670000
采购内容: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预算数量
1 大米 Kg 10000.00
2 面粉 Kg 10000.00
3 肉 Kg 30000.00
4 鸡蛋 Kg 14300.00
5 食用油 桶 1500.00
6 蔬菜 桶 20000.00
7 配料 Kg 1000.00
8 食用盐 Kg 1000.00
9 调味品 Kg 1000.00
要求供应商资质等级: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能够按时限配送,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需在有效期内);
3.3.5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3.3.6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3.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3.3.8投标人应出具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9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3.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4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05-27 09: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04-30 09:06:32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华坪县中心中学招标文件.pdf2021-04-30 09:06:52

温馨提示:

  1. 1、采购人对公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供应商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

    (3)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供应商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供应商(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采购项目(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