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办公区高压供电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1.2、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诺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接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或有完成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1、项目名称:县级机关办公区高压供电设施改造项目(二次)
1.2.2、项目编号: 云诺招字[2021]第003号
1.2.3、本项目招标范围:县级机关办公区高压供电设施改造项目所涉及的从35kV永平变电站10kV永平Ⅰ回#021杆、110kV禄劝变电站10kV秀屏Ⅱ回#037塔T接搭火点起至禄劝县政府新建10kV配电室0.4kV低压出线柜出线开关下端头止的10kV线路、配电室的施工及附属设施安装,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1.2.4、工期:45日历天。
1.2.5 、项目概况:县级机关办公区高压供电设施改造项目所涉及的从35kV永平变电站10kV永平Ⅰ回#021杆、110kV禄劝变电站10kV秀屏Ⅱ回#037塔T接搭火点起至禄劝县政府新建10kV配电室0.4kV低压出线柜出线开关下端头止的10kV线路、配电室的施工及附属设施安装,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1.2.6、 采购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1.2.7、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2.9、采购预算上限价(招标控制总价):¥2485199.90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资格: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在¥240万元及以上供配电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时间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无证明材料的,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查询材料);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2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