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人民医院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澄江市人民医院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澄江市人民医院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02102。
1.2项目名称:澄江市人民医院中心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A | 新生儿呼吸机 | 1 | 台 | 是 | ¥***.00元 |
新生儿监护仪(带呼末) | 1 | 台 | 否 | ||
新生儿转运暖箱 | 1 | 台 | 否 | ||
新生儿监护仪 | 3 | 台 | 否 | ||
B | 体外起搏器 | 1 | 台 | 否 | ¥850000.00元 |
心电图机 | 1 | 台 | 是 | ||
输尿管成像主机 | 1 | 套 | 否 | ||
心排量监测 | 1 | 台 | 否 | ||
除颤仪 | 1 | 台 | 是 | ||
心肺复苏仪 | 1 | 台 | 是 | ||
合计 | ¥1800000.00元 | ||||
注:(1)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本项目共分二个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二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 |||||
1.4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
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安装;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或登记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
2.3信用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如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
3.2现场报名:请于2021年03月22日至2021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人报名的),(5)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界面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3.3只有同时完成3.1网络报名和3.2现场报名的投标人方为报名成功。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1、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1份。
4.2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澄江市人民医院
地址:澄江市凤麓街道环城北路29号
联系方式:0877-6******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人:赵师
电话:0877-2******
日期:2021年03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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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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