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公告
2021-03-19 12:00:00
1.1项目编号:YNHN-2021-034
1.2项目名称:安宁市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
1.3预算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1.4最高限价:¥***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元整)。
1.5采购需求:安宁市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必须经销0号柴油、92号、95号及98号汽油,且具有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纳税缴费: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度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记录);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涉及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竞标文件时上传提供;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无失信信息声明函,在上传竞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5)竞标主体: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9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1.10服务地点:安宁市公安局,业主指定地点。
1.1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