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19 12:00:00
项目概况:安宁市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具体时间详见已发布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GHAZ-2021-066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100072
项目名称:安宁市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60元/年(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陆角/年)
最高限价:***.60元/年(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陆角/年)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安宁市区内绿化垃圾及大件垃圾粉碎、运输及无害化处置,每年处置约3958t,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出具具有垃圾末端处理能力的声明函和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GHAZ-2021-066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100072
项目名称:安宁市绿化垃圾和大件垃圾处置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60元/年(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陆角/年)
最高限价:***.60元/年(大写:陆拾玖万玖仟叁佰柒拾捌元陆角/年)
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安宁市区内绿化垃圾及大件垃圾粉碎、运输及无害化处置,每年处置约3958t,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出具具有垃圾末端处理能力的声明函和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