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2021-2023年度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

2021-03-18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TPZB-KMYL-2021-015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要求

宜良县2021-2023年度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宜良县2021-2023年度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TPZB-KMYL-2021-015)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宜良县2021-2023年度机关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条件,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逸夫楼的后勤管理工作重要职责,通过对办公区安保管理,保障办公区的正常有序运转,县委建筑面积7698.04平方米,县政府办公区建筑面积15361.36平方米、逸夫楼建筑面积2077.2平方米;

2.2服务地点:昆明市宜良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逸夫楼;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宜良县财政支出;

2.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年;

2.5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6招标范围:安保人员不少于38人,其中:县委、县政府办公区不少于35人,逸夫楼不少于2人,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承担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逸夫楼的安保及守护工作,保证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所属地块不被他人非法侵占、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该地块被他人用于堆放、倾倒渣土垃圾、杂物,开垦耕种农作物,违章建盖房屋、设施,开沟挖掘等情形);保安人员须对守护地块范围每天不定时全面巡逻,随时观察各区域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置;

2.7服务质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强制性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截图)。提供2018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近三年内(2018至今)有类似采购经验一项以上(含一项)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