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修正公告[修正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实施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推动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29号)、《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123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8〕91号)、《云南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云财金〔2020〕11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农财〔2020〕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农业保险实际情况,对“昆明市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照有关要求、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的保险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NBL—2021(KM)002
2.2项目名称:昆明市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2.3预算金额:本项目2021年保费约为人民币8902.47万元。(此预算仅包含中央及云南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投保数量计算为准)。
2.4区域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服务区域①服务区域:盘龙区、东川区、富民县、寻甸县、晋宁区;②服务区域:官渡区(空港区)、石林县、禄劝县、五华区;③服务区域:宜良县、西山区、宜良县(阳宗海度假区);④服务区域:安宁市、嵩明县。根据专家评审打分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服务第①服务区域,第二中标候选人服务第②服务区域,第三中标候选人服务第③服务区域,第四中标候选人服务第④服务区域。
2.5招标内容
2.6保险品种:
2.6.1种植业:稻谷、玉米、油菜、甘蔗、小麦、马铃薯。
2.6.2养殖业: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
2.6.3制种业:水稻、玉米、小麦
2.7保险范围:拟选定4家商业保险机构,为昆明市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提供保险服务。
2.8保险期限:3年,自2021年01月01日0:00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