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审计绩效再评价采购项目公告
1. 采购公告内容:
1.1项目编号:YNHN-2021-015
1.2项目名称:安宁市财政局审计绩效再评价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整)。
1.4最高限价:¥***.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整)。
1.5采购需求:安宁市财政局审计绩效再评价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约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服务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服务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资质要求:服务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若投标主体为分支机构,应提供总所向分所出具的项目授权),并在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审计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4)税金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3个月要求投标人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的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信誉要求:涉及服务商(服务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服务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竞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服务商(服务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竞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6)竞标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9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采购要求。
1.10建设地点:安宁市财政局,业主指定地点。
1.1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