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2025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2025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2025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3月29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成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对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2025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云蹊招字2021-008号
项目名称: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2025年摩托车驾驶人考场租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了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提高摩托车考试服务能力,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
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地点 |
1 | 2021年-2025年科目二、科目三考场租赁服务,成交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支付给社会考场投资供应商(预算金额为报批估价,最终以实际考量计算兑付)。供应商须具备提供摩托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所必须的场地、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考试场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 亩(标准考试场地尺寸为38m*35m)。 | 1 | 项 | 600000.0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5 年,入围供应商考场严格按照《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管理规定》执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再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后期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 2020年度的年检证明材料;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 2019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仅需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服务所必须的场地、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 2020年6 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供应商 2020 年 6 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 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供应商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时间要求: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03月11日09:00时至2021年03月17日18: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潜在投标人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详见网上办理流程,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上传(网址:https://www.lcggzyj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采购公告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cggzyjy.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发布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9日09:00时以前
(二)金额: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银行转账、保函及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截止时间前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776****0000199-0318
财务电话:088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为竞争性磋商项目,投标人需亲自携带投标文件加密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到开标现场解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凤庆县凤山镇滇红南路
联 系 人:简警官
联系电话:0883-4262208、1590****63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成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庆县城华屹小区内
联 系 人:何工
电 话:1598****1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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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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