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盛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隆阳区永盛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DCTG20201819)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隆阳区永盛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DCTG20201819;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500JH202002221。
2.项目名称:隆阳区永盛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
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东河至方官村公路建设,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具体内容。
7.建设地点:永盛街道东河至方官(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3.7.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7.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4******@qq.com)进行信息登记, 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便于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供应商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月11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2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50******0201530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 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 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上同时发布。
6.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阳路12号
联系方式:王兴东、08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黄俊、杨辉辉、曹魁、0871-63******(昆明)、0875-2******(保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俊、杨辉辉、曹魁
电话:0871-63******(昆明)、0875-2******(保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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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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