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2020-12-25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YGHAZ【2020】3132政府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GHAZ【2020】313

1.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000645。

1.3项目名称:安宁市“一村一幼”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

1.4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肆拾万零玖仟零叁拾伍元整(¥***.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捌佰肆拾万零玖仟零叁拾伍元整(¥***.00元)

1.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提供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报最低合同履行期限。

1.8质保期:1年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起)。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地点:5个街道办事处的9所有幼儿园(青龙街道白塔村幼儿园、青龙街道双湄村幼儿园、禄脿街道双科村幼儿园、八街街道摩所营村幼儿园、八街街道吴里坝村幼儿园、金方街道思邑村幼儿园、县街街道鸣矣河村幼儿园、县街街道王家庄村幼儿园、县街街道下元良村幼儿园)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财务要求:近3年,提供2017-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②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③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④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