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提升改造项目

2020-12-25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4530422JH202000890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 0877-6******3 1398****008

项目概况

澄江市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提升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JCG2020GK06(计划编号:4530422JH202000890)。

2.项目名称:澄江市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提升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00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澄江市公安局会议室多媒体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不分包,采购清单如下,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项目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项目地点

一楼会议系统

 

      

 

 

澄江市公安局

 

 

       

     

1

LED显示屏

34.92

平米

2

发送卡

4

3

接收卡

128

4

视频处理器

1

5

配电柜

1

6

钢结构制作

36.27

平米

7

线缆

100

8

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1

9

安装辅材

1

10

系统集成费

1

二楼会议系统

1

LED显示屏

11.26

2

发送卡

3

3

接收卡

42

4

视频处理器

1

5

配电柜

1

6

钢结构制作

12.09

平米

7

线缆

100

8

安装辅材

1

9

二楼包大屏

38

10

系统集成费

1

九楼党委会议室无纸化会议系统

1

LED条屏

1

2

桌面式智慧终端

13

3

无纸化前段嵌入式软件(智慧无纸化系统软件V2.0)

13

4

无纸化会议控制服务器(含嵌入式系统软件)

1

5

信号交互服务器(含嵌入式软件)

1

6

扩展主机

1

7

侯会终端

1

8

机柜

1

9

系统安装调试及施工

1

10

交换机

1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8.本次采购 不接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2投标人2020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审计财务状况报告,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225日至 2021114,9:00分(北京时间,同下 )。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方式: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1225日至20211149:00分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注:①投标人须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投标。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证书全省通用)。

②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大楼一楼。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玉溪运维服务热线: 1886****880,QQ:147165447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③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在注册CA时自行下载填写好后在按要求扫描上传即可。

④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方式要求见本公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5.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14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2.1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2.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 12 25 日起至2021 1 14 日上午0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3投标截止时间:2021114日上午09点00分。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3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2.3.1 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澄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2 号开标厅(澄江市凤翔路北14号政务中心二)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2.3.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现场开标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

五、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225日至2021114090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交纳:此项目免收保证金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3个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上3个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①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②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③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

3.2采购人的联系人及电话:张师 1398****008 

3.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澄江市公安局

   址:澄江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39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澄江市凤翔路北14号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0877-6919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秀  王榕 

电   话:0877-6919808     

澄江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1225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安局.pdf2020-12-25 10:2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