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建成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市场化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2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编号:YGHAZ【2020】315
②政府采购计划编号:4530181JH202000664。
③项目名称:安宁市建成区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市场化服务采购
④预算金额:具体施工范围根据采购人需求安排为准,每个季度由采购人、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签字核算,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计价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及云南省相关配套计价文件计价,其中材料价格参照合同签订当期云南省昆明市的信息指导价及安宁当地地材价计价,且每年的实际委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柒仟肆佰零肆元贰角整(¥2107404.20元)
⑤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柒仟肆佰零肆元贰角整(¥2107404.20元)/年
⑥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⑦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起)。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度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财务要求:近3年(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如在2019以来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提供验资报告及开标前一个月以内公司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并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能力。
⑤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1.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②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竞采购文件;
③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④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