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020-12-24 12:00:00
  • 资格预审
  • 其他采购方式
  • LSLC-FWL-2020-0037)面向国内以资格预审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李建武
  • 预算***万元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 0886-3******

资格预审公告

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18日修正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州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LSLC-FWL-2020-0037)面向国内以资格预审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并获得批复文件:《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批复》泸发改发〔2020327文批准建设并由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经泸水市财政局审核同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已经泸水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取得批复文件: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20446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泸水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2.1.1 项目区位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水市境域范围内,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

苗圃基地布局在老窝镇;林区防火通道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围栏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水利设施主要布局在洛本卓乡、古登乡、秤杆乡、大兴地镇、鲁掌镇、六库镇、老窝镇和上江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中。

2.1.2 合作内容包括

(1)根据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项目的建设需要及区域建设条件,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营造林工程和支撑体系两个方面。

1)营造林工程包括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和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总规模78000亩。其中,优质木材产业基地建设53000亩,占67.95%,均为集约人工林栽培;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25000亩,占32.05%均为集约人工林栽培。

2)支撑体系建设

包括苗圃基地、林区防火通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和水利设施。其中:

苗圃基地1个,总规模100.0亩;

林区防火通道200km;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1套;

在新造25000亩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外围均设置围栏;

水利设施包括引水管道399955m、闸阀276个、减压阀674个、过滤池64座、蓄水池58座。

(2)同时,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范围内营造林工程及支撑体系的运营维护,包括:

1) 营造林工程

①优质木材产业基地

木材产业基地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林地管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制止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及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以及木材的间伐和销售等森林管护工作。

a.林地管护:运营期每5年进行管护,即追肥、除草、松土、割灌、修枝等多项管护措施。

b.病虫害防治:查清当地林木病虫害种类,摸清发生发展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如发生要及时防治,不得任其蔓延造成危害。病虫害防治应该以生物防治和无公害防治技术为主,尽量不施用农药。造林后应及时做好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保证林木正常生长。

c.森林防火:制定森林防火方案,建立森林防火监测预报系统,造林要预留防火线或防火带,或营造生土带,在管护期间要及时清理林内可燃物,消除火灾隐患。

d.森林管护:对新造林地必须配备生态护林员做好日常巡护工作,地区应建立封禁设施,严禁人、畜随意进入。

e.间伐:苗木成林后,根据目的树种进行定株培育,非目的树种采取轮伐期间伐的措施。在运营期间,合理科学的有伐有补,项目公司严格按照泸水市采伐限额的相关控制要求,保证木材资源获取合理。

f.树种更替:根据相关标准与适用条件,控制规模,在杜绝人为破坏现有森林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树种更替。

②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培育运营期间项目公司负责对柑橘、茶进行日常培育管理、采摘和销售。

a.经济林施肥:成林期间11次,在3月上中旬或6月上旬,促进经济林生长发育,提高产量、质量,也可在采收后施肥。施肥种类为经腐熟的有机肥,化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禁止使用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医院垃圾和未经腐熟粪便。化肥以施用复合肥为宜。施肥量根据山地土壤肥力及树龄大小而定。

b.品种改良:对于劣质低产林或品种本身原因造成低产的经济树种进行品种改良,选用品种适应性好、病虫害少、抗旱耐贫瘠、产量高品质好、结实率高,且已经种植且效果良好的品种。

c.防虫防病:病害防治主要为加强林分经营管理,清洁林内环境,保持林内通风透光,减低林内湿度,增施磷肥、钾肥以提高植株抗病性。虫害防治主要采用夏铲冬垦灭蛹、灭幼虫,人工捕捉和灯光诱蛾,招引益鸟捕食害虫,施用白僵菌、苏云金杆菌让害虫感病死亡等生物防治措施。一般情况下尽量不用或少用药物防治。

d.采摘与销售:根据经济林作物的生产状况,地方作物采摘标准与要求,每年按时对柑橘、茶进行采摘,在采摘后,项目公司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市场销售。

2) 支撑体系

①苗圃基地:项目公司对建设好的管护房、道路、灌溉和土壤改良等,及设施设备即组培设备、温室、大棚、种检和土壤监测分析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②林区防火通道:林区防火道路养护主要包括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涵洞疏通、日常性路面病害处理等。道路的养护应按照规定进行养护,做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路肩整洁、排水通畅、标志齐全、设施完好,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求推进养护机械化,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率,推进良好路率稳步提高。养护管理必须遵循“科学管理、保障投入、依法治路、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全面提高公路养护管理质量,实现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林业基地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服务。

③有害生物防治设备

项目公司负责维护维修有害生物防治设备,保证正常运营需要。如发生有害生物侵入,要及时利用防治设备进行防治,不得任其蔓延造成危害。

④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

项目公司负责维护维修建设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围栏,保证围栏有效使用功能,发挥防止人、畜进入破坏林区的作用,定期检查围栏完整性,对破损的围栏及时维修。

⑤水利设施:

项目公司对建设好的蓄水池、过滤池和相应管网进行维护维修及保养,使其能够满足项目正常经营需求,将水引入林地,工业项目区灌溉用水,满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16453.4-2008)的有关规定。

2.1.3 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99,692.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001.15万元,占总投资的55.1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307.62万元,占总投资的21.37%;预备费3815.44万元,占总投资的3.83%;建设期贷款利息18,649.07万元,占总投资的18.71%;铺底流动资金919.09元,占总投资的0.92%;工程费用55001.15万元中,营造林工程费用37471.15万元,占工程费用的68.13%;支撑体系费用17530.00万元,占工程费用的31.87%

2.1.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8年,运营期22年。

2.1.5 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效补贴。

2.2采购范围

2.2.1 本次采购范围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经营权,包括投资建设权、运营期的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全部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泸水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2.3本项目资本金暂定为总投资的20%,即19,938.47万元(根据暂定的股权比例,政府持股比例暂定为15%,即及政府出资2,990.77万元;中选社会资本持股比例暂定为85%,即社会资本出资16,947.70万元),剩余总投资的80%以贷款形式由项目公司筹集。拟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00万元,根据暂定的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150万元,占股15%,由政府方出资代表泸水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出资;社会资本方出资850.00万元,持股85%。

2.2.4资金来源

(1)政府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社会资本出资资本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3)缺口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等形式筹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主体要求包括: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2.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3.3.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3.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3.4被责令停业的;

3.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4业绩要求

2015年11日至今申请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建设或施工或运营或融资经验或具有一个及以上PPP项目实施经验,且管理正常,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可累加)。

3.5财务要求

3.5.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近三年2017年-2019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自成立之日起持续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禁止进入怒江州政府采购市场。

注:1、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财务报告以牵头方为准。

2、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中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5.2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不低于8亿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投融资能力以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协议文件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证明文件,文件需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需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文件方为有效(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累加提供)。

3.6 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3.6.120171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3.6.2申请人须提供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企业信用报告(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截图后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4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截图后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7.1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7.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3.6款资格要求;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资格预审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9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超过5家时,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各申请人进行评分并排序,前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如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则投融资能力得分最高者优先;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或等于5家时,评审小组不再评分,申请人直接通过资格预审,排名不分先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2409:00至20211623:59(北京时间),登陆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格预审资料,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180900分(北京时间)。

6.3资格预审时间: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6.4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地点:怒江州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182.246.203.127: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6现场递交: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壹份,现场递交的光盘须与网上递交的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

6.7申请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6.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82.246.203.127:8001/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担保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投标担保。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泸水市六库镇排路坝路林政巷19号

联 系 人:李建武

电    话:0886-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新城b1—02商铺

联 系 人:罗德胜

电    话:1478****725

 

2020年1224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资格预审公告.pdf2020-12-23 15:08:04
2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0-12-23 15:08:07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泸水市林业生态扶贫资格预审文件-最终稿12.21(2).docx2020-12-23 15: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