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21年至2023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2-22 12:00:00
  • 磋商公告
  • 询价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21年至2023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于 20211509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4530122JH202000776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2021年至2023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预算金额:***元/年(三年合计:1366200.00元)。

最高限价:***元/年(三年合计:1366200.00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及附属配置、垃圾分类及清运、化粪池清理和“灭四害”等服务。

(2)服务质量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正文。

(3)服务地点: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科技楼及昆阳派出所、宝峰派出所、晋城派出所、古滇派出所、新街派出所。

(4)验收方式:严格按照采购需求组织验收,采购人定期对服务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不低于85%目标值。

(5)采购人提供的工作条件:采购人给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办公与工作场所,确保物管工作正常运行开展。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开始后的30天后付款,按月结算。

(7)其他要求:采购需求中对费用承担的范围、界限在成交价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具体确定。对大型工程修缮、更换的费用超出成交合同的双方约定承担,不再另附费用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满一年后由业主方考核评价,视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A.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副本不限),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B.供应商属于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加盖公章)。

C.供应商属于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由自然人本人签字)。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在项目公告之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1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的只需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本人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签字或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即可。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物业管理经验与能力,近三年至少具备一个物业管理业绩,提供合同及服务意见评价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