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对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021—2023年度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相关加油服务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YCG2020-003
3.采购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2家入围企业,作为承担2021-2023年度元阳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入围企业。
4.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叁年,即2021年至202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付款方式: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采购加油服务定点企业,不支付费用给加油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入围范围内确定加油服务企业后,公务车辆加油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生产或销售油品的特许经营证;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今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7)提供2019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申请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直接委托的代理人进行投标,接受委托的代理人不得再委托他人投标;
(2)如投标供应商为油品的生产单位的,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生产油品的特许经营证;如投标供应商为油品的销售服务单位,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销售油品的特许经营批准证书,且须提供油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者与油品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合作协议等其油品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在州内有所控股的加油站(点),且所有的控股的加油站(点)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所必需的人员、场地和相关设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磋商文件下载及投标文件的递送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8:00至12月14日下午17:30。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咨询联系人:李小姐 王小姐 联系电话:1575****506;0871-65******
3.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73-3******;客服电话:400-9618-998。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 前。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参加。
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参加。
五、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2.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提交到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基本账户转账到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其它渠道或名义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绑定确认(没有绑定确认的视为没有到帐)。
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采购单位:元阳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873-5******
采购代理机构: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
联系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873-3******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
采购文件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