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1年在昆明至省外城市高铁列车冠名昆明空港号进行广告宣传项目公告
1. 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于2020年11月03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本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1年在昆明至省外城市高铁列车冠名昆明空港号进行广告宣传项目”向唯一供应商昆明益投广告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1年在昆明至省外城市高铁列车冠名昆明空港号进行广告宣传项目
2.2项目编号:云建招字[2020]第58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预算金额:***0000.00元。
2.5 采购内容:
以A380型号高铁列车冠名“昆明空港号”,以“昆明空港经济区”为主题,通过列车车身及车厢内的广告画面、列车广播、列车杂志、列车视频等多种表现形式,从外观到内部,从细节到整体,构建一个流动而立体的昆明空港经济区形象移动展示厅。同时,根据实际需求举行“昆明空港号”发车仪式,现场可同步进行昆明空港经济区宣传推介。
(1).在列车车身制作“昆明空港号”列车车身贴,长3000mm×450mm户外3M彩贴,共12块。
(2).高铁列车车厢内部媒体营销,9节车厢内镜面展牌28块,头枕片546块(235 mm×265mm规格的28块,250 mm×400mm规格的518块),小桌板584个(280 mm×130mm规格的66块,350 mm×130mm规格的518块),车门玻璃贴26张(370 mm×120mm),行李架彩贴117张,车厢内LED显示屏16块,车厢内列车视频48块。列车广播,全列广播,10—20分钟滚动播出。
(3).发车仪式。举行昆明空港经济区“昆明空港号”发车仪式,现场同步进行昆明空港经济区宣传推介会,邀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云南日报》等30余家主流媒体以及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等25家新媒体对冠名列车进行宣传报道。并安排冠名方人员乘坐该车次体验感受推广活动
(4).市区广告位宣传。配合“空港号”高铁列车开行,将发车仪式制作成宣传视频在昆明火车站出站大厅LED彩屏(2块),昆明金马碧鸡广场LED彩屏(1块),北京路颐高数码LED彩屏(1块)、昆明正义路新大新百货墙面LED彩屏(1块)连续播出一个月广告。
(5).本次冠名,要求每隔一天检查一次列车广告画面是否完整,画面若有破损,由中标公司在一天内完成更换。并反馈相关图片或视频信息至冠名方。
(6).本次冠名由昆明铁路局所属车辆执行,车型:A380,往返车次:G1376/1次,车号:2722。运行线路为昆明南--上海虹桥,同时可根据铁路总局安排、调度,执行昆明—深圳、昆明—广州、昆明—南京、昆明—南宁等线路,实现一点投入多点传播的宣传效应。
(7).必须把空港经济区的相关介绍资料画册放置列车内
(8).租用期:1年。
(9).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列(含制作、发布、维护服务等费用)。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是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授权的分公司: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若是分公司须提供上一级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