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0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0-11-16 12:00:00
项目概况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0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CCG-2020-03048
2.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0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万元):22.60
4.最高限价(万元):22.60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是否接受进口投标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元)
1 7 是 免疫血液学用离心机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4 台 176,000.00
2 8 是 真空安全吸液器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2 个 50,000.00
(1)标段划分:本次为本项目7、8标段重招。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中标人,投标人须分标段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3)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自报更短交货期。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二级授权,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否则,其投标无效。
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0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07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CCG-2020-03048
2.项目名称:云南昆明血液中心2020年进口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万元):22.60
4.最高限价(万元):22.60
5.采购需求:
序号 标段 是否接受进口投标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金额
(元)
1 7 是 免疫血液学用离心机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4 台 176,000.00
2 8 是 真空安全吸液器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2 个 50,000.00
(1)标段划分:本次为本项目7、8标段重招。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按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中标人,投标人须分标段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云南昆明血液中心)。
(3)本次招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自报更短交货期。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至2020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查询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作为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针对本项目所采购医疗器械,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协议或二级授权,投标人授权若为二级授权还须同时提供上一级授权,若授权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否则,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