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高频热疗机采购安装项目

2020-11-13 12:00:00
  • 废标
  • 公开招标
  • YSJYZC(公)2020-29
  • 云南省
  • 医疗系统
  • 孙志平
  • 预算***万元
  • 0876-3****** 0876-2****** 0876-2******

 砚山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高频热疗机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高频热疗机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07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JYZC(公)2020-29

项目名称:砚山县人民医院购置体外高频热疗机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体外高频热疗机一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部分;

交货(安装调试)地点:砚山县人民医院;

质量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免费质保维护,保修期满后仅收取材料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官网,点击标题栏“信用服务”后进入子版块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注:网站截图中不得出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生产商需具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所投产品生产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9:00至2020年11月2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
    2.各供应商完成网上确认后,须按“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按顺序扫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邮箱账号:2407946959@qq.com)加以核验。邮件主题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发送邮件后请及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查收邮件。
注:以上核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核验结果,以代理机构加盖公章的审查回复表为准。
采购文件收取费用明细:1000/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详见审查回复表(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207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ws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远程解密: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CA证书登陆,在开标系统发出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投标人插入相应的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开标、评标,开标采用网上远程解密方式

注:请供应商自行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下载并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 2189885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071500(北京时间)

开启方式:网上远程解密。

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注:各供应商需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议若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正常解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指定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到帐截止时间:2020年120715时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名: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砚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子马信用社

银行帐号:400001895****012-0281

财务电话:0876-3******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投标保证金转账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5、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6、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3)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①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②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网络远程解密后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保证金显示为未缴纳的,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7、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8、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行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3)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98

地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

供应商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https://wsggzy.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2******、0871-65******

办理证书地址:云南省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联系人:孙志平,电话:0876-2******

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分公司)开户许可证;

3、法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6、《企业(分公司)证书申请表》;

7、《企业(分公司)电子公章申请表》;

8、《个人证书申请表》;

9、《法定代表人或者分公司负责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砚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砚山县人民医院(砚山县新城北片区砚康路)

联系方式:08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方式:08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老师

电   话:0876-2******


附件:

报名函

云南佳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从发布公告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县政务网》网站下载招标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有关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营业执照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资质等级

 

供应商开户银行

 

供应商开户帐号

 

法人代表姓名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经办人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和QQ邮箱

 

供应商(盖章):

                                        

 注:

1、报名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2、对本文件内容表述有误或者文件内容存在歧义的部分,我公司愿意接受各供应商及相关监督单位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如若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具有可行性,我们将对文件作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但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做任何修改。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0-11-13 16:54:39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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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