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项目
保山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LHZZB2020[009]号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万元。
5.采购内容:保山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一批采购,包含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交货期限及售后技术服务等,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进口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心电监护仪 | 86 | 台 | 否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磋商申请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7.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起年。
8.交货期:30日历天;
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有效期内)。
3.2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
3.3磋商申请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响应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磋商申请人按照获取磋商响应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还需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nhlhz@163.com)进行信息登记。如磋商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磋商响应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磋商响应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注: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及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号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账号:10******50700100020139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 监督电话:
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人民医院东成区新院
联系人:官老师
电话:08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东大门)
联系方式:0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75-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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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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