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2020-11-12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BSCG2020-C18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 舒女士
  • 预算***万元
  • 保山市博物馆
  • 0875-3******

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 25  09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BSCG2020-C18

2.项目名称: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各类定制各类恒湿气密展柜、密集柜架及节能型恒湿低氧气密储藏柜以及恒温恒湿空调、便携式检测设备的采购,结合博物馆馆藏文物实际情况及相关文物储藏的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安装方案,以及采购产品设施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5.2采购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恒湿气密展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2

密集柜架

1

3

恒温恒湿空调

2

4

节能型恒湿低氧气密储藏柜

2

5

便携式检测设备

1

5.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5.4本项目拟定核心产品为:恒湿气密展柜

5.5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博物馆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7磋商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产品及其配套辅助材料(或工具)的定制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产品安装设计费、产品安装调试费,项目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及售后、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5.8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并交付验收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此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2018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2.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须为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且具有满足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2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13日至 2020年1119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125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注:本次采购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125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账号:10******50******0201397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ggzy.yn.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3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服务代理费用。

4.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保山市博物馆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

联系方式:0875-3******

2.    称: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方式: 08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舒女士

电   话:0875-3******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875-2******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盖章.pdf2020-11-12 09:50:53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竞争性磋商文本.doc2020-11-12 09: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