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医院泌尿彩超、无创呼吸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玉溪市人民医院泌尿彩超、无创呼吸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玉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玉溪市人民医院泌尿彩超、无创呼吸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ZN-2020-001
1.2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泌尿彩超、无创呼吸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1.3项目预算:380.00万元。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采购预算(万元) |
A包 | 泌尿彩超 | 1 | 台 | 是 | 120.00 |
B包 | 无创呼吸机 | 10 | 台 | 是 | 65.00 |
C包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 | 台 | 否 | 195.00 |
合计(万元) | 380.00 | ||||
注:(1)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本项目共分三个包,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包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1.6交货期: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之内。
1.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其它相关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2.1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5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2信用承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核实,如供应商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 厂家的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 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有效配套证件(如备案证明或注册证)复印件;
2.4.2进口产品应提供中国总代理的授权证明,进口产品必须有进口相关材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人须将产品相关进出口材料,在验收时交由招标人)。
2.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现场报名及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3.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正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92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时请持以下资料一套(原件审验后退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投标人公章)。
3.2网上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
3.2.1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
3.2.3方式:
(1)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
(2)网上确认成功后,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3.1条规定的资料一套至玉溪正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确认。
备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报名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9时00分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 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市政府停车场侧面))。
(2)现场递交时间:2020年12月15日 8:00 ~9 :00 时。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拒绝接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0877-2******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正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92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1994****554 邮箱:yxznzb0630@126.com
日期:2020年11月11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
采购文件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