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屏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屏边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对“屏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项目名称:屏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YNJH-2020-122;
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1.4预算金额:***.00元。
1.5采购需求(简要技术要求):屏边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包含:县公安局办案区改造、县公安局涉案财管理改造、县公安局案管中心改造、6个乡镇派出所办案区改造以及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及运维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供货及安装调试期(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改造、供货及安装调试。
1.7实施地点:屏边县公安局指定地点。
1.8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质保期:本项目要求包括硬件设备三年质保、软件三年免费升级、系统三年免费维护。
1.10质量要求: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向采购人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保修,提供终身有偿维修、升级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质量须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35114-2017)、《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国家标准GB/T28181-201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云南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技术规范(试行)》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需要实现与云南公安警务信息综合运用平台无缝对接,并按照云南省公安厅“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三期)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相关的要求,将数据全量汇聚至省厅平台,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三. 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 11月10 日起至2020年 11月 1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北段东侧瑞龙小区门旁商铺(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现场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现场报名确认需同时携带以上资料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3.2潜在投标人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0元。
备注: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政务服务大楼5楼原检察院办公楼)。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政务服务大楼5楼原检察院办公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4.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在网上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递交地点现场递交电子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供应商代表在开标时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时参加开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屏边县公安局
地址: 屏边县玉屏镇建设路75号
邮 政 编 码: 665000
联 系 人:雍警官
联系电话:1370****394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嘉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施工
电 话:1878****837 0871-65******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东区1幢2单元1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工
电 话:0871-6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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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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