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新平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平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02027
1.2项目名称:新平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元(大写:柒拾陆万玖仟贰佰捌拾玖元整)
1.4最高限价:¥***元(大写:柒拾陆万玖仟贰佰捌拾玖元整)
1.5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春秋常服 | 592 | 套 | 9 | 铁胸徽 | 592 | 个 |
2 | 冬常服 | 592 | 套 | 10 | 布胸徽 | 592 | 个 |
3 | 冬执勤服 | 296 | 套 | 11 | 大檐帽 | 296 | 顶 |
4 | 夏执勤服(长袖) | 592 | 件 | 12 | 硬肩章 | 592 | 对 |
5 | 夏执勤服(短袖) | 595 | 件 | 13 | 软肩章 | 592 | 对 |
6 | 单裤 | 602 | 条 | 14 | 特警速干作战服 | 50 | 套 |
7 | 内衬衣 | 602 | 件 | 15 | 特警多功能防寒服 | 2 | 套 |
8 | 领带 | 592 | 条 | 16 | 作训鞋 | 23 | 双 |
备注:(1)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各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税收证明:提供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信用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核实,如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
3.2现场报名:请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到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人报名的),(5)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报名成功截图界面或携带企业数字证书(CA)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查验是否已进行网上报名。
3.3只有同时完成3.1网络报名和3.2现场报名的投标人方为报名成功。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递交和现场递交。
4.2网上递交:投标人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3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的光盘1份(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上传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致,并且已经加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按时参加开标,携带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5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政务大楼四楼)。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本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新平大道29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0877-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山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 系 人:赵师 电 话:0877-2******
日期: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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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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