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黎县志》点校、整理、出版服务项目

2020-11-10 12:00:00
  • 磋商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ZJGJZB-YN20005
  • 云南省
  • 其他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朱金龙
  • 预算***万元
  •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编纂办公室
  • 5******

华宁《黎县志》点校、整理、出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JZB-YN20005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华宁《黎县志》点校、整理、出版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编纂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宁《黎县志》点校、整理、出版服务项目

2.2采购范围:华宁县建置始于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至今已有2100多年的历史。期间先后使用“毋单”“梁水”“黎州”“南诏步雄部”“宁部”“宁州”“宁海府”“西沙县”“宁县”“黎县”等称谓,1932年始称“华宁县”至今。华宁县志编修始于康熙五年(1666),后续修4次,得书6部,以民国五年(1916)昆明刘启潘编印的《黎县志》较为完备,全书360余页近10万字,繁体竖排,记载了华宁自远古至清代特别是清乾隆年间的历史、地理、文化、风俗、名胜、物产、社会、军事等内容,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华宁、宣传华宁、开发华宁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旧志整理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全国旧方志整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拟对民国版《黎县志》整理出版。《黎县志》整理出版工作采取政府主导、本办主持、延请专家、社会参与的方式进行,坚持“整旧如旧,古为今用”的原则,既重旧志的原汁原味,又注重新版旧志的与时俱进,努力整理出版精品佳志。勘校按照中华书局《古籍校点释例》进行整理点校,并完成3000册排版印刷工作。

2.3采购预算:***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2.4完成时间:整个工作计划用一年半时间完成,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文字录入转换1个月

第二阶段:古籍查阅或普查,收集旧志文稿(以中标方聘请的省古籍专家为主,地方单位配合)6个月

第三阶段:勘校注、卷首载文(以中标方聘请的省古籍专家为主,地方单位配合)6个月

第四阶段:审稿定稿2个月

第五阶段:出版印刷3个月(含出版社三审三校)

2.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9851、印刷行业标准CYZ-91标准。华宁《黎县志》点校、整理初稿完成后中标方至少组织召开两次评审会对此书进行审稿,每次至少邀请5位此方面省级水平专家参与审稿,每次审稿会所形成的修改意见由中标方负责修改完善,直至符合《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的图书公开出版要求,进行公开出版。

印刷基本参数:

封面:4P用纸250g特种纸(蓝色),颜色(4/0)C,烫银,书名贴珠光纸

装订:手工仿古线装,包角

内页:500P左右,用纸78克道林画刊纸

字号字体:正文文字用新4号宋体

开本:正度16国际开本(宽185mm*高260mm)

装帧:封热塑,纸箱包装

印数:3000册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不需要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度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

3.2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或“信用服务”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鲜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必须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111020201116(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竞争性磋商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

4.2现场确认20201110日至202011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30,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合法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报名时)及身份证复印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碧路310号广业大厦B幢6楼)登记确认。

报名费用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供应商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①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按现场确认要求准备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并领取相关磋商资料;③只有按以上步骤全部操作完成后报名才算成功。(两种报名方式均需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231530分(北京时间)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回执”,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网上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及纸质版文件,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光盘及纸质版文件),视为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人:中国共产党华宁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和地方编纂办公室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秀街148号(县委、县政府办公楼306室)

联系人:张兰

联系电话:0877—5******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碧路310号广业大厦B幢6楼

人:朱金龙 / 潘金何

联系电话:1478****298/ 1820****181

办公电话:0871-6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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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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