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2020-11-09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2020-JJCG-16;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汤妤
  • 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 40******983 0877-6560389

玉溪市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玉溪市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 01 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条件

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的委托,就玉溪市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0-JJCG-16

2.项目名称:玉溪市环境空气VOCs组分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采购内容及需求:

4.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2854000.00

4.2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监测系统

 
 

1

 
 

 
 

 
 

详见招标文件

 
 

2

 
 

质控系统

 
 

1

 
 

 
 

 
 

3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1

 
 

 
 

 
 

4

 
 

标准气体及耗材

 
 

1

 
 

 
 

 
 

5

 
 

系统运行维护

 
 

1

 
 

 
 

 

   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3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供货及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标准气体及耗材按采购方需求供货,具体方式可在签订合同中约定。

6.本项目采购过程将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模式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须注有审计单位或审计部门的签章方为有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相应的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须提供20201月份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请于报名时间 2020 11 09 日至 2020 11 16 17:30 时前,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系统内进行报名及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2.系统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确认或通过邮件电联确认报名。

2.1有效的营业执照;

2.2系统报名成功截图;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

注: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及方式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202012019:00

2.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3.现场递交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保安大厦南侧),政务大楼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

1)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下载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98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对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玉溪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中段亚太汽车城附楼二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0877- 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张家村北苑四期11单元-203

联系方式:087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妤

电话:1518****331

日期:2020110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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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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