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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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RYZB(CG)2020-12
2.项目名称:凤庆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按照国家、云南省、临沧市要求完成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本次招标包含两个层级,一是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是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包括:基础数据整理和分析、双评估、相关专题研究、三线划定、区域协调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城乡空间布局与引导、规划支撑体系、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和管控、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分区及用途管制、明确村庄体系和分类引导、分期重点建设项目保障。县政府所在地乡镇(凤山镇、洛党镇)作为中心城区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2规划范围:凤庆县。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4规划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以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相关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等,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审批机关审批。
4.5本项目投标报价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规划前期调研考察费、规划成果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相关咨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
4.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合同约定。
5.合同履行期限(成果编制周期):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的法规依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相关规定,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鼓励性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因国家机构改革,不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造成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视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已通过保密审查的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至少有1个成员满足);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须具备本次采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及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身份;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证(规划或测绘类专业);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 2020年11月13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lcggzyjy.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
3.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注意: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
2、网上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请在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并仔细阅读《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管理暂行办法》及《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并按开标操作指南流程参加投标。
3、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4、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或因操作不当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530501776****0000199-0257 |
财务电话:0883-4******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3.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3.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3.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未送达的。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公告发布媒体
5.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1.139.102/)。
5.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6. 监督电话:凤庆县财政局:0883—4******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
联系方式:088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润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北段永昌美食文化城6栋28-A号
联系方式:08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75-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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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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