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20-07-28 12:00:00
  • 谈判公告
  • 询价
  • CNCG2020-JC05。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预算***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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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13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NCG2020-JC05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人民法院2020-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531600.00元/年

5.采购内容保洁管理服务绿化管理服务;水电维修管理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安保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人民法院。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8.服务期限:3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

招标单将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项;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员须为投标单位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729日至 2020年0804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供应商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27******9@qq.com)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557)。

4.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13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网上递交:供应商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0813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账号:62******6****671789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供应商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ncn.gov.cn)。

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人民法院    

 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9号                

联系方式:0875-7120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联系方式:08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电 话:0875-712025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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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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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昌宁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招标文件-.doc2020-07-28 16: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