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2020-07-28 12:00:00
  • 谈判公告
  • 竞争性谈判
  • HCCG2020097H;
  • 云南省
  • 医疗系统
  • 0877-50****** 0877-26****** 40******98


华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8 03 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条件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华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贵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0097H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3.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

4.采购总预算价:¥1252000.00元, 2包采购预算价:¥***元;

5.采购需求:

标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质保期

技术参数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2

1

超声骨刀

1

不少于一年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牙科激光治疗仪

1

3

牙科综合治疗机

2

注:1.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竞标,响应文件需按标包分别制作分别投标。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为生产商的,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的,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有制造商或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

4.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I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备案凭证,Ⅱ类和Ⅲ类医疗器械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 0728日起至2020 07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

3.方式: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陆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及网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2)网上确认成功后,须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网上确认成功截图;

②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

注:未按以上规定时间及方式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无效竞标。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08 0315: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01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 0803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01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七、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华宁县泉乡网上发布

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网址为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无效投标

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谈判现场递交纸质及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采购人不予受理。

2.电子招投标技术支持

1)投标人可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点击【学习园地】下载相关技术支持资料。

2)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98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华宁县人民医院

   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路下段山口村路口

联系方式: 08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兴旺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 08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电    话:1570****058

     期:2020072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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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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