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集团帮扶元阳县农业无人机惠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集团帮扶元阳县农业无人机惠农项目”已被元开组复〔2020〕25号文批准采购。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委托,对该采购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本采购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2.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规模: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技术参数
1 最新全自主四旋翼植保无人机 20 套 否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购置参数》及相关附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采购内容:中信集团帮扶元阳县农业无人机惠农项目,采购最新智能四旋翼植保无人机20台,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购置参数。
2.3预算资金(最高限价):160万元;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5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货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6后续服务: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货后,须负责植保无人机运营管理和无人机操控人员规范安全操作练习培训。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无人机或农用智能设备销售相关内容。
3.3具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注册不满1年,可提供公司注册之日起到磋商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yngp.com/)的失信被执行人。
3.8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7月28日08:00时至2020年08月03日17:30时,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凭企业CA数字证书(CA机构认证锁)登陆交易平台,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
5.2系统内报名后,须在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持系统内报名成功的截图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崇文街附3号)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方式:磋商申请人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系统内确认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签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携带至开标现场,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6.2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15:00时(北京时间),地点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2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
联系人:赵秀华
联系电话:0873-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融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马兰小区崇文街附3号
联系人:张登跃、杨富梁
电 话:1512****303、1598****487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