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发展规划
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发展规划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发展规划”已由弥勒市财政局批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规划单位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发展规划
2.2招标编号:云典招【2020年】第50-2号
2.3建设地点:弥勒市
2.4综合发展规划内容:《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综合发展战略研究》、《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重点项目策划》、《云南(弥勒)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等内容。
2.5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规划成果必须通过相关审核部门审查合格
2.7招标控制价为:431.25万元
2.8规划深度:规划深度达到《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等相关现行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
2.9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旅游规划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规划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证。
(4)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财务要求:
设计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2018、2019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汇算清缴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附在标书内。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其他事项
(1)技术成果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规划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2)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所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请于2020年07月24日上午08时00分至2020年07月3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的办理详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服务指南;
5.2系统内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有效期内,须在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复印件到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办理确认手续。
5.3未按上述5.1、5.2两条要求完成报名并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评标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含光盘)。上述文件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时间:2020年08月13日08时30分至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
6.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楼)。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
6.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递交地点。
6.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6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递交:
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人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6.2、6.3条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与网上递交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递交文件为准。
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名称: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人地址:弥勒市
采购单位联系人:毕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40****22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月(1362****884)
联系电话:0873-6******
地 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2020年07月23日
附件信息
附件: |
|
采购文件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