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020-07-21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ZC532801202000021
  • 云南省
  • 行政机关
  • 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集中采购
  • 何翔
  • 53******8751 1375****371 010-86****** 09999999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项目能力及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ZC532801202000021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财政审批编号:4530000JH202002157

  1. 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如下,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室内LED显示屏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平米

12

2

发送盒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6

3

接收卡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78

4

视频处理器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1

5

边框结构

详细技术参数请下载磋商文件查看

平米

12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5.质量要求质量保修期履约保证金

6.质量要求、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1 质量要求窗体顶端

5.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5.2 质量保修期: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5.3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   

6.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6.1 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大写:玖拾捌万元整)

6.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款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成交价款70%,并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账户内拨入3%的质保金,质保金在验收合格1年后退还乙方。(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两种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任选其一。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8.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 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所有内容。

8.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本次磋商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9.报名和磋商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于2020年7219时00分至2020年727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并前往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楼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领取CA数字证书。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86******

9.2未按要求办理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响应文件的递交

10.1 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

10.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0年851000

10.3 电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网址为http://www.xsbnggzyjyxx.com。

10.6未按指定方式上传或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xsbnggzyjyxx.com)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yn.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序号

采购单位名称(全称)

联系人

移动电话

1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刘慧

1375****371

 

13.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3.1相关费用:报名费、代理(中标)服务费不收。

13.2保证金: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请于2020851000分前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不予受理。

收款单位: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

账号:53******87******9999-0079

14.银行来款记录绑定说明:

14.1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一致;

14.2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14.3来款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

14.4来款时间必须小于等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请供应商提前转账,若供应商未提前转账造成系统无法确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5以上四点都满足时系统会自动绑定;如不符合其中任意一点,则绑定状态显示“未绑定”。

14.6供应商的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出,潜在供应商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供应商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确认保证金缴纳成功。(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以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为准)。

15.集中采购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国际会展A区二楼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何翔  王晓文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691-2******  

     

 

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72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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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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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检察院公告扫描件.pdf2020-07-20 15:46:26